[湖北]港航局“八项措施”落实张高丽副总理在鄂调研指示精神
2015-04-30
近日,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的行动部署,省港航海事局紧密结合湖北水运实际,提出八项举措“逐一对接”抓落实,深入贯彻张高丽副总理在鄂调研指示精神,着力在抢抓重大战略机遇中实现水运新作为。
4月23日至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在湖北武汉调研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工作,围绕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就搞好规划引领、保护岸线资源、畅通中游航道、统筹运输发展、推进船型标准化、加快重大工程建设、建立协商合作机制、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作出明确指示,情系综合交通、聚焦水运发展。
省港航局提出“八项举措”:
一是大力推进“645”工程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做好长江中游“645”深水航道(武汉-安庆6米深水航道、武汉-宜昌4.5米深水航道)前期研究工作,建立与湖南、江西及省内长江沿线市州政府水运发展合作机制,大力推进“645”工程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加快解决黄金水道“中梗阻”问题。历经一年多努力,“645”工程各项研究完成初步报告,正抓紧形成总报告。
二是加强全省港口岸线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经过一年多努力,完成了《湖北省长江、汉江干线岸线利用控制性框架规划》编制工作,正抓紧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按照省政府部署,启动为期一年左右时间的长江、汉江岸线资源分类清理整顿,有序、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击非法抢占、少批多占岸线行为。积极支持鄂东南五市港口资源整合。
三是加快长江船型标准化进程。2015年确保完成拆解老旧运输船舶60艘、3.2万总吨,完成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90艘、10.3万总吨,完成新建内河示范船10艘、6.5万总吨。推进丹江口库区、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建设。对已纳入部首批水运行业应用的3个LNG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实施。完成剩余170艘老旧渡船更新改造,将渡船平均船龄降低到5年以内。
四是积极培育与水运有效衔接的多式联运品牌。重点培育3个多式联运示范品牌,即:武汉阳逻、宜昌云池、荆州盐卡集装箱铁水联运,宜昌枝城、荆州江陵、襄阳余家湖煤炭铁水、公水、公铁联运;武汉商品汽车滚装、宜昌载货(客)汽车滚装运输。在规划的50多个“一港双园”项目中,重点打造10个示范项目。
五是积极谋划“十三五”水运建设重大项目。围绕国家高等级航道、跨省水运通道、港口综合交通枢纽,策划提出一批“十三五”重大港航建设项目。初步规划用五年左右时间,加快推进“1957”工程(1个武汉航运中心,9条重点航道,5大港口综合枢纽、7个示范),着力构建长江中游航道、多式联运、航运中心服务、安全保障等“五大体系”,努力实现“五大突破”,即:船舶运力突破1000万载重吨;三级及以上高等级航道突破2000公里;内河航运投资突破400亿元;港口年通过能力突破4亿吨;集装箱年吞吐能力突破500万标箱。
六是加快在建港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拓展水运服务功能,2015年力争完成港航建设投资75亿元,新增港口吞吐能力1千万吨,港口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433万标箱。2015年提前启动一批项目开工建设,打响“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枪。确保列入部重点项目库的雅口枢纽、蕲河、三峡库区支流等3个工程、力争汉江蔡甸至河口二级航道、荆州港蒙中通道煤炭储配基地一期等2个工程在今年底开工建设;武汉港阳逻港区三作业区一期后续工程在今年完成前期工作。确保长阳港区翻坝物流园等13个港口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完善江汉运河“一河两岸”港口基础设施,为江汉运河产业布局和生态文化旅游城镇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水运支撑。
七是建立健全中游城市群及“2+9”协商合作机制。4月23日,鄂湘赣三省及省会城市港航部门、重点港口企业齐聚武汉召开长江中游城市群水运合作联席会,湖北省港航管理局提出水运合作“六点倡议”,呼吁加强三省水运在“省际航道建设、港口合作发展、航运企业联盟、港航管理合作、海事安全应急、水运规划对接”等六个方面深度合作,江西省港航管理局、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积极响应。鄂湘赣三省水运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将形成常态化,下一届联席会将于明年在江西举行。经省交通运输厅、长航局同意,拟于5月10日前后召开“2+9”(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和沿江9个市州人民政府)合力共建长江黄金水道座谈会议,研究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张高丽副总理视察湖北指示精神。
八是加强督办促进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建立了工作督查制度并成立省港航海事局督查室,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年度重要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推动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促进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