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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地震灾区捐款的通知
2015-04-28 


藏运工字[2015]6号

交通运输系统(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中心):

受2015年4月25日尼泊尔8.1级地震影响,我区聂拉木、吉垄萨嘎、定日等县受灾严重。截止4月26日21时10分,聂拉木县樟木镇交通、通信全部中断,西藏境内已有20人遇难,58人受伤,20多万人受灾,并造成1191户房屋和1座寺庙倒塌。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厅党委号召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上下一心、积极行动、自愿捐款,向灾区人民伸出爱心援助之手,贡献绵薄之力,帮助灾区人民群众早日度过难关。现将捐款事项通知如下:

1、捐款原则:此次活动以自觉自愿、金额不限的原则,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并张榜公布个人捐款数额。

2、捐款时间:2015年4月28日—23日上午10:00分。

3、捐款对象: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4、捐款要求:请各单位(部门)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捐款金额、捐款人作详细登记造册,于4月30日上午12:00时前报厅产业工会办公室,由厅产业工会办统一上缴至区民政指定的受援帐户,并由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捐款活动。

联系人:白杨、顿珠

联系电话:6838389-673913648927836

厅产业工会办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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