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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全面推进2015年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改革工作
2015-04-28 
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依法立省战略,全面做好今年交通运输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建设法治交通。

一是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清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权力,推行交通运输部门权力管理清单制度。

二是在今年12月底完成事业分类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初步工作方案和《重点岗位干部管理办法》、《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干部谈话制度》等干部管理制度,推进省公路建设总公司整体改制工作,完善国有企业化运行机制和路政、道路运输、海事(水运)管理体制。

三是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投融资新模式,完善对厅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投融资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完善省市县建管养相协调的公路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公路养护市场化机制。在10月底制定出台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改革方案。

五是完善道路运输运价机制改革。制定《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西宁、海东、格尔木等中心城市为依托,推进城市机动车维修服务转型升级,根据服务质量实行不同定价,更好地发挥价格在合理调节出行需求中的作用,同时,结合目前公路在建项目特征(如花久、共玉高速化公路),积极探索研究切合实际的收费制式。

六是强化交通运输建设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设计变更、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检验检测、资金拨付、大宗物资采购等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则,深化交通运输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和风险防控,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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