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平阳创建G104国道平阳段生态美丽示范路 助力“美丽公路”和“两美浙江”建设
2015-04-27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为推进“美丽公路”和“两美浙江”建设,温州市公路局积极对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着力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美丽公路建设。4月中旬,G104国道平阳段生态美丽示范路工程有关事项协调会在平阳县政府成功召开,平阳县府办党组成员、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武参加会议。
会议就平阳县104国道平阳段生态美丽示范路工程有关事项达成共识:第一,明确平阳县104国道平阳段生态美丽示范路一期工程项目业主为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政策处理费由沿线镇(乡)政府负责落实,政策处理工作要求在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第二,该工程概算投资1870万元,由县财政局予以落实。第三,施工过程中县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公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支持,确保安全施工。第三,平阳县104国道平阳段生态美丽示范路二期工程:起点桩号:K1959+200,终点桩号:K1970+900,共11.7KM,继续由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业主,建安费由县财政局承担,政策处理费由鳌江镇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