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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管理局下放滨河大道涉路行政许可审批权
2015-04-24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行政审批管理体制。经交通运输厅批准,从2015年5月1日起,公路管理局将原各分局审批的滨河大道涉路行政许可审批权下放沿黄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分局不再办理滨河大道涉路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为了落实好此项工作,公路管理局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沿黄各分局要及时与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工作承接,确保许可事项放得下、接得注管得好。二是沿黄各分局要进一步加大对滨河大道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认真履行行业指导、检查、考核职责,督促落实路政管理工作制度和要求,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沿黄各市、县(区)公路管理机构要按照《黄河金岸滨河大道养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要求,切实加强滨河大道路政管理工作,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确保滨河大道畅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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