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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5-04-22 
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度江苏省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拟于今年10月底前召开,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6月20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任现专业资格时间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

3、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必须是担任现专业技术职位以来的材料。

4、复审结束后,所有原件退回;评审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不退还,集中销毁。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用A3纸打印,由各市交通运输局或有关单位集中填报)。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用A3纸打印)。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用A4纸双面打印)。

4、任职条件规定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已获职称证书,任职资格通知、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或聘文(需与任职年限一致)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72学时。

6、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7、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9、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审查和鉴定意见。

10、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论文和著作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论文应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著作的主要编著者。提供论文在“中国知网”或“龙源期刊网”或“万方数据网”或“维普网”论文数据库中的查询页。

11、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12、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证明。

13、属于委托评审范围的,需提供主管部门或各市人社局职称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

1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齐后集中按申报级别、专业类别轻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单位、姓名。

三、注意事项

1、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各市交通局、省各有关单位在审查材料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注明年月日。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要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各市报省的材料需经所在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2、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1)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资格条件(试行)》中的哪些条款。

(2)论文、论著。必须在有ISSN或CN刊号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且需提供论文数据库中查询页(彩色打印页),经单位审核并盖章予以确认。待发表或持有录稿通知不作为发表论文。论文、著作或译著必须附封面、前言、目录(用彩笔在目录中勾出本人所著论文)、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单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4)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5)“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要力求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交通公路工程专业分为路桥工程专业和机械(汽车)工程专业,交通水运工程专业分为港航工程专业和船舶工程专业。

3、交通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采取二级评审方式进行,即面试答辩与书面评审相结合。答辩的问题主要来自申报的主要业绩和论文。

4、各市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和公示工作。

四、其他

1、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收齐后集中报送至省厅A楼510办公室。

2、评审工作开始后,无需来电询问,届时公示名单、发证时间等信息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为准(网址:www.jscd.gov.cn;路径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联系人:张柏东凌源源

联系电话:5285350852853509

特此通知。

附件:1、材料袋封面

2、申报材料目录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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