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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2015-04-22 
本网讯4月14日至28日,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西省公路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条例》鼓励利用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路边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

《条例》明确,江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按公路路网编制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高速公路由相应投资主体负责筹资建设,涉及政府出资的,各级政府须将其应承担的高速公路资本金出资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将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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