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烟台公路局制定《烟台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监管办法》
2015-04-21 
为积极创建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和全省“五星级服务区”,进一步提升烟台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烟台市公路局在总结高速公路运营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烟台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监管办法》。《办法》分为总则、服务区管理机构及职责、服务区经营管理、服务质量、资产管理、秩序和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监督考核管理、附则共9章62条,对服务区的运营和监管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提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必须坚持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人本化的原则,有效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实行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管督导员派驻管理制度,对服务区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服务区管理工作纳入对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通过组织开展服务区经营单位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每季度检查考核,评定名次,奖优罚劣。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