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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运管处停班整改违章客运班车58辆
2015-04-21 
为强化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近日,连云港市运管处根据《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有关规定,向全市通报了累计违章已达到停班条件的客运车辆,并对58辆客运班车给予停班7天或14天的处理,同时对12辆旅游包车车辆进行限期整改。

该处要求违章客车在停班整改期间,营运证、线路牌暂存管理部门;车辆由所属公司统一到指定的停车场停放;各售票站及联网售票中心不得为停班车辆出售客票,客运站不得接纳、安排停班车辆进站发班;对违规3次以上的包车客运车辆,由各包车客运企业限期整改,并参照班车客运停班处理;所属企业要组织停班整改车辆驾乘人员参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复核。(宋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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