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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路政局]公路环境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015-04-20 
3月10日以来,昌吉路政管理局所属各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纠正在巡查中发现的乱堆乱放,设立非公路标志牌,以及在建筑控制区内栽设电杆等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制止,做到预防性管理,将各类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昌吉路政管理局主要负责管理昌吉州范围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专用线共计1870.475公里公路及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路产路权管理。

针对公路沿线一些单位、个人未经许可,随意在公路沿线违法搭建建筑物、设置非公路标志牌、乱开平交道口等行为。玛纳斯路政管理局通过争取当地县政府、乡政府支持,对乐土驿镇、大丰镇开展联合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与公路、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程序对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非公路标志牌、广告牌、乱堆放杂物,玛纳斯路政管理局依法依程序进行强制拆除。阜康路政管理局联合天池管委会、林业局对S111线K53至K60区域(天池路口——天池风景门票处)非法设置的非法非公路标志、交叉道口进行强制拆除。

截至4月18日,昌吉路政管理局共拆除非公路标志标牌217块,移除公路建筑控制区非公路标志6块、清理非法设置平交道口58处,整改5处安全设施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平交道口,取缔摆摊设点31处,取缔加水洗车点9处,纠正、制止其它违章行为50余次。

(通讯员宋文蛟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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