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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与长航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5-04-17 
舟山建设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迈出重要一步,4月14日下午,舟山市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联合召开江海联运工作座谈会,并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长航局、中国船级社、中国港口协会长江港口分会就江海直达船舶研究、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港口协会合作等方面与舟山市签订合作协议。重庆、宜昌、武汉、南京、泰州等长江沿线各主要港口和舟山港在会上共同发布江海联运港口联盟《舟山宣言》。

根据舟山市与长航局签订的协议,双方将通过相互支持、加强合作,共同建立共谋发展的合作机制,实现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双赢”。

根据协议,长航局将发挥长江航运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积极支持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通报长江航运规划建设和港口码头开发、江海直达等情况;按照“优势互补、搭建平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支持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立沿江沿海港口联盟,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业务交流合作,促进产业合理分工、要素合理配置,支持沿江沿海港口通过市场机制,以资本为纽带,实施港口经营资源整合;推进长江港航企业积极参与舟山江海联运物流业发展,支持长江港航企业与舟山港航企业在资金、管理、人才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舟山港航企业加入长江港口协会、船东协会,搭建长江港航企业与舟山港航企业之间的合作平台;指导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研究长江航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与舟山市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对接事宜,共同争取交通运输部研究出台江海联运政策,协调系统相关单位为舟山港航建设提供技术、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舟山方面将通报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做好与长江黄金水道建设规划、与长航局发展江海联运重大规划的衔接工作。及时将舟山港航发展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等通报长航局;推动舟山港航企业参与长江港航发展、企业运营活动,支持长江港航企业参与舟山港航建设等,为长江港航企业进入舟山发展和舟山港航企业进入长江提供优惠政策、便利条件,推动沿江沿海港航事业发展;积极推进舟山港域内港口企业、码头公司等的资源整合,大力支持发展江海联运;发挥舟山船舶产业优势,推进江海联运船型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供船舶修造、船舶租赁等服务;积极支持长航局系统在舟山设立办事机构,提供参与舟山港航建设与舟山企业合作发展的相关便利。

副省长、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委书记孙景淼,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德宝、舟山市领导周江勇、马国华、长江航务管理局唐冠军局长、中国船级社孙峰副总裁等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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