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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18号—21号滚装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获得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
2015-04-14 
近日,交通运输部对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18号、19号滚装泊位工程申请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和《关于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20号、21号通用泊位工程申请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作出正式批复,同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其中,18号和19号滚装泊位工程,拟建设2个2万吨级滚装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旅客7.6万人次,滚装汽车16万辆,集装箱8.6万标箱,按485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港口岸线;20号、21号滚装泊位工程拟建设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615万吨,按535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港口岸线。两个项目法人为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此次批复,是交通运输部积极支持鲁辽陆海货滚甩挂运输大通道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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