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做好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行为,切实做好工作建设领域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云交办〔2014〕880号)文件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现就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规范建设行为,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公开为手段,推行农村公路建设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广泛、全面地接受监督,以公开促转型发展,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出行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公开透明、全面真实。认真梳理确定公开内容,凡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的情况应公开尽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便于获知、理解。
2.规范运行、公正便民。建立程序严密、运行合理、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公开制度,科学确定公开程序,合理界定公开范围,严格规范公开行为。
3.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地组织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情况,有利于实施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为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实施,成立云龙县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尹瑞何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李光宾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利雄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朝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何平利 地方公路养护管理段段长
李红陈 县交通运输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华超 县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站站长
黄锦枫 县交通运输局计划统计站站长
张峻城 云南省云龙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杨旭峰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管理股股长
姚海云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副股长
赵季春 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队长
李云霞 县交通运输局财务室会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广播、报纸和施工现场的“七公开”工作,每月20日前将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表(见附件1)报州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管理科,相关股室负责人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的“七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七公开”工作的部署、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的基本建设管理站,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工作动态、督导各环节工作规范运行、组织检查、经验推广等。
三、公开内容和要求
(一)年度建设计划公开
公开主体: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内容:上级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
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现常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收到年度建设计划后的30个工作日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
(二)补助政策公开
公开主体: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内容:补助政策、标准和资金(包括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项目)
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现常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
(三)招投标公开
公开主体: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内容:符合招标条件的项目应公开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招标方式、标段划分、评标方法、中标结果、监督机构等。
公开方式:法律规定的“三报一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现常
公开范围:全社会及一定范围
公开时间:招标全过程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
(四)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内容:项目工程概况、施工许可、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岗位职责、质量安全控制、进度计划、主要原材料等信息。
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现常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施工期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
(五)质量监管公开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落实“政府监管、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各从业单位必须主动接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由其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的质量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舆论和媒体的监督。
公开主体: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内容:质量管理单位或监督机构、主要职责、质量监管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内容及方法、检查结果等。聘请村民监督员的,应同时公开监督员的相关信息。
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及项目建设施工现常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
(六)资金使用公开
项目法人和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计量支付程序,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财务管理。
公开主体: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内容:建设资金筹措、资金来源、资金到位及拨付使用情况等。
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随时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
(七)工程验收公开
公开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局
公开内容:验收方式、评定结果、交(竣)工验收鉴定书。
公开方式:文件、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交、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7日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
四、目标任务和公开范围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全县范围内所有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七公开”,并建立起内容科学、系统配套、管理有效的公开制度体系和管理办法,形成长效机制。
(二)公开范围
1.乡(镇)通沥青(水泥)路;
2.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3.国有林区通沥青(水泥)路;
4.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乡道改造工程
5.乡(镇)客运站建设工程;
6.县级客运站建设工程;
7.建制村级招呼站建设工程;
8.路网改善—县乡道改造工程;
9.国省道改造项目;
10.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
11.路网结构改造项目—安保、危桥改造项目。
五、实施方法及工作重点
实施“七公开”要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开、要求明确、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长效机制。实施时要着力抓好以下环节:
(一)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运行的“七公开”制度体系,把经验固化为制度,提高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加强“七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评价和量化考核等制度体系,注重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把“七公开”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二)突出重点。突出建设计划公开、严肃计划管理,防止随意变更;突出招投标公开、确保公平公正,择优选择队伍;突出质量管理公开,鼓励群众参与质量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耐久性;突出资金管理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应;突出工程验收公开,全面检验和评价建设工程,让群众放心、满意。
(三)畅通渠道。按照“高效便捷、有力监督”的要求搭建公开载体和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实现公开内容适时查询。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组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建设单位要在施工现场以公示牌的形式公开项目信息(见附件2、在建项目“七公开”现场公示牌样表)。
(四)增强实效。建立公开内容与时间相适应的机制,做到定期、定时公开与及时、即时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动态公开相结合,注重公开时效。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等相对固定的内容要长期公开,年度建设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等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控制、验收结果等阶段信息要及时公开。应公开的内容,不得避重就轻选择性公开,不得无故撤销、删减,不得无故拖延、推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对“七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细则和实施方案,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流程,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思想统一、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落实到位。在实施“七公开”的过程中,要形成“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责任主体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照七项内容的要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监督到人。
(二)组织实施。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交通运输局是推进“七公开”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加强对各指挥部和参建单位的督促要求。
(三)注重宣传引导。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标语、政务公开等传播媒介宣传“七公开”,突出抓好重大事件、重要时段宣传,扩大宣传效果,让基层政府、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发展政策措施、项目进展情况,树立交通运输部门良好形象,营造和保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采取行业巡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公开形式是否规范、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限是否及时、投诉举报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督促加快“七公开”工作。
推进“七公开”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把推行“七公开”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抓实抓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同步进入小康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