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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海事圆满完成清明期间水上安全监管任务
2015-04-13 


清明节期间进入进行新沂辖区水上旅游观光的人数日益增多。为了确保清明节期间辖区水上安全,我处提前准备,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现场检查,实现清明节期间水上交通无事故、无滞留。在清明节放假前,给教育部门、相关镇政府及旅游公司发函13份,要求加强对学生、农杂船主及旅游船责任人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水上安全意识。清明节放假期间,新沂海事一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利用骆马湖搜救中心监控设备,对窑湾渡口渡船、京杭运河航行船舶及进出入骆马湖区的运输船舶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二是由值班处长带领机关科室人员,对窑湾、南门渡口渡运安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监督,做好假期期间的航次签证,对渡工和过渡群众进行了水上安全知识宣传,散发宣传材料;三是加强对辖区游船码头、水上景区的现场检查。四是强化巡航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查处农用自备船、摩托艇非法载客行为。

清明节期间,我处共出动海巡车、艇28艘(辆)次,巡航210公里,海事人员136人次,现场检查船舶140艘次,检查渡口18道次,检查水上景区、游船码头8(个)次,安全渡运旅客1万余人次。圆满完成了清明期间水上安全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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