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厅公路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讲报告会
2015-04-08
为进一步增强辽宁省交通厅公路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落实省交通厅曹文彬副厅长廉政约谈王金鼎局长时强调“加强思想教育,探索创新新形势下有效的教育方式,做到针对问题开展教育,通过教育解决问题”的指示精神。4月3日下午,省交通厅公路局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专题宣讲报告会,特邀请原省纪委刘大民副书记、省交通厅监察室赵辉主任到会作宣讲报告。会议由省交通厅公路局张福涛副局长主持,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员工和局直属单位辽河大桥管理处、鸭绿江大桥管理处、辽宁物资总公司等7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报告会。
会上,刘书记结合自已多年从事纪检工作的实际,例举了很多真实案例,剖析犯罪心理和调查审案过程,从国际社会反腐败的形势到深刻领会我党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重大意义;从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趋势,到如何准确把握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强调提高个人修为,节制欲望,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成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推动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贯彻落实。
省交通厅监察室赵辉主任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个人修为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认清大事和干净做事的关系。目前从十八大以来处理的盛部级领导干部97人,兄弟省份及辽宁省交通部门也出了不少问题,包括去年省交通厅直属单位就有三人已经司法介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五中全会提出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体现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因此,一定要认清大事和干净做事的问题。二要履职尽责和免责追责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即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如果因责任人不履行职责将来出了问题,不管是本人出了问题,还是战线出了问题,党委要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职责履行好,同时也是保护行业,保护事业,保护组织,更重要的是保护你自已。三要正确处理好不想、不能和不敢的问题。“不想”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之性恶是为后善者也”,人出生开始就有欲望,正因为有了欲望才推动社会历史进步,有欲望是好事,需要通过自律和他律的方式约束,我们要做的是从制度约束环节入手,着力解决后两个问题。“不敢”就是通过惩处的方式,达到处理和警示的目的;我们应做的最多的工作是“不能”,“不能”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建设真正使不想、不敢、不能落到实处。四要提高认识,解决好自律和他律的问题。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首先要搞好自律,心存戒律,手握戒尺,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接受班子监督和群众监督。
张福涛副局长结合刘书记和省交通厅监察处赵辉主任的讲话,进行了总结归纳,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化正风肃纪,坚决反对“四风”,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通过宣讲,使广大职工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广大干部诚信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为全局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