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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下达2020年前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目标今年治理2000公里国省道安全隐患
2015-04-08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意见,要求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着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等破坏损害公路设施行为。

按照目标,2015年年底前,江西将完成2000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严查车辆超限超载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2017年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年底前,将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

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

根据安排,各地将在2015年6月底前,组织力量集中对辖区内所有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基础台账。根据公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坚持动态排查和整治,定期复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治理计划,将隐患按照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实行盛市、县三级挂牌督办制度,并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明确治理时限。

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有关部门将按程序组织工程验收,确保隐患整改符合要求。对列入盛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根据“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组织开展治理效果评估。治理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继续挂牌督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如已开通班线或校车,则要在隐患治理到位前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则暂停运营。

路网运行“可视、可测、可控”

意见指出,新建、改建、扩建省级及以上公路时,公路建设投资须认真测算并计列安全设施;审批部门要进行必要的审核;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设施投资足额到位并同步建成;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制定安全专篇;设计单位落实安全对策措施。

江西还要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与交通运输、公路管理机构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做到标准、要求、数量明确。

据悉,江西还将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积极建设盛市两级普通干线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力争到2015年6月前建成120个固定监测点、120个移动监测点、1个省级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和11个市级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分中心,逐步建立“可视、可测、可控”的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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