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治限郑州将告别“多龙治水”
2015-04-04
公路执法机构和道路运输执法机构整合,市级6月30日前完成,县(市)级10月31日前完成。
????超载、超限一直是公路管理的棘手问题,为解决交通运输执法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能交叉、治超不力等问题,昨日,郑州市政府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推动各级各类公路执法机构和道路运输执法机构整合。市级6月30日前完成改革工作,县(市)级10月31日前完成。
????机构整合新组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
????《意见》明确指出,将分散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高速公路管理、干线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地铁、公交、出租汽车管理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以及货运源头治超等职能予以整合,交由市、县(市)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承担。
????根据部署,市、县(市)原则上分别设置一个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但要统一机构名称,规范机构设置。市辖区不设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而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经费来源为地方各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执法权限执法重心将下移到县级
????市域内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路产人员继续承担公路保通、交通事故施救、路产保护等服务工作,不再承担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
????与此同时,执法重心也将下移到县级。市本级的执法范围仅限在市域内的高速公路及城市建成区。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由所在市、县(市)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管理;经省政府批准设置的郭店超限检测站,移交所在地新郑市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管理。
?????人员安置考试考核,竞争上岗
????体制改革后,人员该怎么安置呢?《意见》明确,对原在编在册的路政、运政执法人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对未经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人员予以解聘或清退。
????时间安排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市级在6月30日前完成改革工作,县(市)级在10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