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云南7座以下小型车免收通行费
2015-04-03
今年清明节假期,云南省内的高速公路将继续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此项工作已逐步走向常态化,免费方式与春节假期相同。
据了解,本次清明节假期免费时段从4月4日00:00时起至4月6日24:00时结束,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经依法批准设置的全省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隧道以及机场高速公路)。免费期间,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据预测,今年清明节假期间云南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发生交通拥堵的可能性很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全系统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清明节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平稳有序。各地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辖区内收费公路清明节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清明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车辆通行费的要求,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单位要针对清明节期间本地区气象气候特点和公路交通运行、往返程车流等规律,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处理各类问题,确保收费公路安全畅通、平稳有序运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加强与收费公路沿线政府、公安、医院、景区、公墓管理部门的联系衔接,采取联合办公模式,及时妥善解决免费通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容易出现交通拥堵的高速公路和收费站,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必须成立现场工作组,靠前指挥、驻站监督,及时处置突发的各类事件,工作组组长由路段的主要领导担任,州(市)政府、路政、公安及交警工作人员担任成员。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和路政管理机构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原则上无特殊情况的,一律取消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