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海事部门出台水上交通运输工作要点
2015-04-01
2015年是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的又一关键年,是全面深化依法行政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提升巴彦淖尔市水上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创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发展新局面。近日,海事部门制定了《2015年度水上交通运输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从以下十个方面明确了2015年度全市海事部门工作任务。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市政府《意见》中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精神,加大对旗县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评估;二是开展“平安水域”、“平安渡口”、“平安航道”建设,强化水上交通运输动态监管,实施和完善大型水上旅游景区及涉水工程海事机构驻站驻点工作;三是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构建水上交通安全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为根本,强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四是突出渡口渡船监管。各级海事机构要切实履行对渡船、渡工的安全监管和培训,层层签定责任状和承诺书,提供必要的气象服务与警示,坚决防止因违章操作,超载渡运等造成的责任事故;五是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科技投入,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提升水上交通运输监管的水平;六是全面加强船员适任证培训、考试的规范化、程序化、正规化。健全和完善船员适任考试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七是落实好对乌梁素海航道工程黑柳子浮桥的海事监管职能;八是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全市水路运输业的管理与发展。适时编制全市“十三五”水路运输业发展规划,推动水路运输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九是继续加大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探索和建立海事部门水上交通安全新闻发布机制;十是扎实推进海事“三化”建设,提升海事科学发展。海事“三化”建设是国家海事局在海事发展的新时期提出的又一发展目标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