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四川]进一步规范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
2015-03-31 
        为进一步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部、四川省的新规定新要求,在“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基础上,厅运管局制定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汽车客运站、广大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充分理解和领会“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内容和精神实质,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把汽车客运站源头安全关。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辖区内三级(含)以上汽车客运站,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标志牌于2015年4月底前一律改换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范内容的标志牌。并将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督促汽车客运站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