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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规范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
2015-03-30 
为进一步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部、省的新规定新要求,在“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基础上,厅运管局制定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汽车客运站、广大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充分理解和领会“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内容和精神实质,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把汽车客运站源头安全关。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辖区内三级(含)以上汽车客运站,将“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标志牌于2015年4月底前一律改换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范内容的标志牌。并将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督促汽车客运站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厅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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