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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路局切实做好大中修工程施工期间安全保畅工作
2015-03-23 
一是明确安全责任,强化交通保障。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报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必须缴纳安全保证金,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各项目办开工前,制定详实的交通安全组织方案,明确施工期间通车方式、指示警示标志设置、路况信息发布、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经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和特邀专家对交通安全组织方案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二是规范施工作业,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封闭施工区域不超过3公里。施工期间,安排专人对施工路段进行24小时巡查,重点检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施工人员规范着装、施工车辆、用电管理、夜间照明、机电设备日常维护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安全。三是强化协调保障,方便群众出行。统筹安排好烟台境内大中修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做到平行相邻的两条国省道大中修工程不同时开工,相交的两条国省道大中修工程不同时开工,避免工程同时开工影响群众出行。同时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施工路段联合巡查、通行高峰期交通疏导、现场管制等通行保障工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发布施工路段路况信息,提醒市民谨慎驾驶或尽量绕开施工路段,减轻车辆通行压力,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交通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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