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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5-03-21 
青海省省道网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由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承担,现已初步完成。特向公众公告如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青海省省道网规划(2012-2030年)》布局5条放射线、24条南北纵线、19东西横线,总规模为9247公里(重复里程429公里),实际里程8818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含一级公路)166公里、二级公路6594公里、三级公路2058公里。目前已建成1191公里、在建596公里、待建7031公里,分别占总里程的13.5%、6.8%和79.7%。经匡算,未来青海省省道网建设静态投资约1350亿元,其中原有省道建设投资约256亿元(其中:保留省道中路面改造费用约11亿元,省道省级改造费用约345亿元);新规划省道建设投资约994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与减缓措施

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与减缓措施详见本环评报告。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青海省省道网路网规划布局总体合理,与其他相关规划基本协调。路网规划的实施是加速青海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与赞同。省道网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穿越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在内的环境敏感区的部分路段对环境影响较大,但是只要对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使之避让相应环境敏感区,同时有意识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具体项目实施时做好环保工作,青海省省道网规划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从生态和环境保护角度,在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相应规划调整措施和环境减缓措施后,青海省省道网规划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录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hjt.gov.cn)查阅本规划环评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规划的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要求,如有反对意见请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规划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971-618630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七十二号,邮编:810008

环评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022-59812345-6218,传真电话:022-59812396

通讯地址:天津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邮编:300456

电子邮箱:175450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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