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4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发布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2015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2015年3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15:00至2015年3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

  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16日;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3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2015年3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资料完整。

  (二)提案内容:

  1、 关于选举凌平女士和吴广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候选人:凌平,吴广泽

  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

  (三)披露情况:

  提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或可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623

  3、登记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429;投票简称:粤高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凌平女士和吴广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1.01元代表监事候选人凌平女士,1.02元代表监事候选人吴广泽先生;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15:00至2015年3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冯新炜 王莉

  电话:(020)29006688

  传真:(020)38787002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