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支队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2015-03-19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乌海支队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党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支队实际,印发《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乌海支队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称之为《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出台,对我支队大力营造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环境,努力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积极维护党纪政纪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明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题,紧紧围绕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以建设廉洁政治为目标,从抓党的作风建设入手,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实施办法》同时明确了支队党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支队纪检部门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和约谈汇报等制度,为支队路政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