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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新年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锤
2015-03-19 
开年第一周,泰和管理中心党委与中心本部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各单位党支部负责人层层签订《2015年泰和管理中心党风廉政责任书》,敲响全年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锤。

根据江西省高速集团党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中心纪委对照“两个主体责任”追责办法,将责任目标细化为5条,将责任内容划分为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明确了近20条的主体责任,较往年覆盖面更广、目标更细、内容更全,进一步强化问责、督促履职。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对主体责任签状明责,既作为履行职责的遵循和考核追责的依据,又督促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分管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起领导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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