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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费优惠期进入倒计时你缴了吗?
2015-03-19 
  3月31日,珠海今年的车辆通行费年票(路桥费)优惠期将结束;4月1日起,珠海将对2015年前的欠费车辆进行追缴。“路桥费你交了吗?”成了车友们碰面最热聊的话题。

  网络上有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年票收费不合法,个别网友还发起了拒缴年票的网络投票活动。

  这也引起了法学专家的关注,有专家表示路桥费合法。而在“线下”,笔者注意到,各大征收站点都出现了排队缴费的情况。市路桥管理处提供的数据显示,平均每天超过7000台车缴费,高峰期缴费车辆一天超过9000台。

  市路桥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强调,车辆通行费是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年将加大追缴力度。“我们享受了好的交通资源就应该做一些贡献,如果车主恶意欠费,那对交了的人也不公平。”他同时呼吁,今年未缴费的车主尽量在优惠期内缴费。

  法学专家:路桥费征收有法律依据

  关于网络上对路桥费合法性问题的讨论,法学界也多有关注。珠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继宁、赵巧燕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珠海市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内容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珠海的年票制也经过了相应的审查批准和听证程序,程序合法。

  法律依据包括国务院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珠海市机动车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另外,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交费函[2014]2414号),省政府同意珠海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谢进杰日前也撰文指出,广东省各地的年票制只要由省政府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审查批准,并履行了相关的听证程序,就是合法的行政收费,公民应当遵循。“珠海的年票制也经过了相应的审查批准和听证程序,在程序上是属于合法的。从这个角度看,珠海相关部门实施年票制合法。”他说。

  在去年底东莞市举行的路桥年票征收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行政法学会理事陈建全也力挺年票合法。他指出,网友引述《广东省公路条例》违反了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存在误读”。

  他解释,其一,征收年票费是对收费公路征收通行费的一种变通方法,而不是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二,法律法规的规定是该政令的例外情形,即该政令不具有规范法规的效力。在法律用语中,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而《广东省公路条例》属地方性法规,因此,《广东省公路条例》没有违反该政令;其三,《广东省公路条例》已经明确了它的立法依据。

  王继宁、赵巧燕同时指出,珠海市自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以来,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按照车型分类、区分运营车辆和非运营车辆、摩托车等,相应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没有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因此珠海市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也不违反《通知》中关于“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的规定。

  “线下”缴费车主要排队

  对路桥费的收取,珠海车主表现不一。在网友发起的网络投票中,选择不交年票的占了绝大多数。但不同于网上的声音,在年票征收站点缴费现场,车主却排起了队。

  上午11点,笔者在香洲年票站缴费大厅看到,20个缴费窗口全部开放,前来缴费的车主络绎不绝,大厅休息座椅上也坐满了排队等候缴费的车主。据现场安保人员介绍,下午三点左右,缴费人数会达到一天中的高峰值。

  “珠海的路桥修得这么好,不交费说不过去”,刚刚把车牌从东莞转到珠海的全先生称,没想到珠海为了方便车主,还开通了网络缴费渠道,明年他就可以坐在家里缴费了。

  黄先生自称买车10年了,他还记得前些年来缴费要排很长的队,但他发现,自从车辆年审、过户跟年票脱钩后,身边有一些朋友开始不交了。

  “我也纠结过,但想到万一被查到,要登报、罚款什么的,那就更加冤枉了,建议政府加大追缴力度,要交大家一起交”,黄先生说。

  当日下午5时许,一位中年女性车主在缴费大厅缴费时称,她的朋友常年在外做生意,有三年没有缴纳车辆通行费了,这次决定由她帮忙一次性补缴,“听说今年要追缴,还是缴了放心”。

  据市路桥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入3月后,各征费站点都开始忙起来,不少车主在上班前就赶来排队缴费,年费征缴渐入高峰期,平均每天超过7000台车缴费,最高峰缴费车辆一天超过9000台。“前天就收了755.8万元,相当于超过8000台车缴费。”

  笔者还了解到,已缴清2015年之前车辆通行费年票的车主,可通过珠海市路桥管理处官网(www.zhlqglc.cn)或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www.zhwsbs.gov.cn)主页网上缴费,其他车主可就近选择9处征收点现场缴费。据悉,在3月31号优惠期内,市路桥管理处收费窗口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午休时间也有人值班。

  4月1日起开始依法追缴欠费

  缴了年票,自然也享受一定的福利。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已购买珠海市车辆通行费年票的车辆,可凭本年度有效的珠三角9市车辆通行费年票标识,通过珠三角地区9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肇庆市、江门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设置的普通公路收费站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站,免收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没有购买年票的车辆仍需缴纳次票。

  笔者了解到,珠海自1994年在全省最早实施路桥费年票制度,期间进行了五次调价。根据现行的收费标准,私家小客车年费标准1080元,前三个月(1月1日-3月31日)为优惠期,优惠期内车主可按10个月缴纳即900元。

  根据2006年6月1日起执行的《珠海市机动车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规定》的第二十条,不按规定缴通行年费的,责令其补缴,并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珠海市路桥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4月1日起,市路桥管理处将联合市交通执法部门对欠费车辆进行追缴,追缴措施包括通过短信、信函等方式对欠费车主发出欠费通知,通过报纸或网络等媒体公告欠费车辆车牌号;依法对欠费车主进行处理。

  市路桥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市民车主反映的个别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有意逃避缴纳通行费的违规行为,市路桥管理处将协助市交通执法部门重点追缴。

  为什么征收路桥费?

  据市路桥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车辆通行费年票的前身是路桥隧道费。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隧道费的开征,银行才敢贷款给珠海,这也是板樟山两条隧道在1990年、1991年先后通车的原因。之后,珠海又修建了珠海大道、鸡啼门大桥、泥湾门大桥等重大交通设施。

  “历史上隧道费对珠海的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市民交通出行提供了便利,后来这一模式也在全省推广。”该负责人表示,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是珠海偿还交通建设贷款的重要资金来源和融资信用来源,是“贷款—建设—收费—还贷”良性循环中的重要环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路桥费就相当于一个收费平台,用这笔收入作为银行的质押条件,而且这是一个稳定的收入。没有这个平台,好多项目做不了,谁来投资?”

  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也是广东省落实国务院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规范公路收费有关部署的重要措施。据介绍,2011年底,珠海根据国家和省清理收费公路的要求和部署,撤销了上冲、下栅、斗门大桥、南门大桥、莲洲五个收费站,并经省政府同意自行撤销了剩余的南屏和那洲收费站。目前,全市已无普通公路次票收费站。“从这个角度来看,减少了设站的资源浪费,也降低了车主的通行成本,提高了通行效率。”他说。

  珠海路桥费五次调价

  (以十座以下私人小客车为例)

  2005年以前 3600元

  2005年下调至2400元

  2006年下调至1800元

  2008年下调至1500元

  2010年下调至1368元

  2014年下调至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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