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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第十一批)的公示
2015-03-18 
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要求,经自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等程序,拟认定广西北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作为第十一批广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2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反映。

联系人:黄里锋、郑春海

电话:0771-2115535;传真:0771-2115535

邮箱:gxjttajc@126.com。

附件:1.广西拟认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第十一批)名单

2.广西拟认定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第十一批)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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