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安全督查中心实施2015年第三期督查问题移送
2015-03-16
根据《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督查工作规则》规定,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督查中心)实施了年度第三次安全督查移送,督促行业企业按期整改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截至目前,已向行业监管单位和市属国有交通企业移送各类问题隐患200余项。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2月份,督查中心重点对本市地面公交、省际客运、机动车维修企业、“两客一危”和“四站两潮等交通行业企业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数据看,省际客运场站与“四站两潮周边非法运营车辆揽客和业内出租车议价经营现象较为突出;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出租车等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末端落实还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不重视性问题较为普遍。
为有效解决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推进行业企业安全发展,针对下一步工作,行业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所属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尤其要针对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规章制度松弛,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滑坡的行业企业,要持续关注并加大日常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省际客运场站周边站外揽客,要狠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盯防,不断加强对当前运输市场秩序监管。同时,各交通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是否还有缺项,并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