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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建城市道路须设慢道
2015-03-13 
海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从今年起,所有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应设置适应慢行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意见》明确,要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今年起,海南所有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应设置具有足够通行能力的步行和自行车道,增设、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并与绿道网建设有效衔接,形成适应慢行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意见》还强调,要优化完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将公交系统延伸覆盖各城区;要合理配置公交优先车道、专用车道,适当提高车速,提高公交出行比例;要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对海口、三亚市有轨电车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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