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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着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民生能力
2015-03-11 
道路运输事关人民群众日常出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服务民生的重要领域。2015年,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强化六项工作,着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民生能力。一是提升城市客运服务水平。启动《山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工作,力争年内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二是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支持参照城市公交运营模式对农村客运线路实行公交化改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实行公交化运营的农村客运,参照城市公交的有关规定落实购车等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三是进一步深化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和驾校管理改革。深化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将盛市际客运班车《道路运输证》由省级道路运输机构核发改为由市级运管机构核发,车辆年限也由市级运管机构核定。深化驾校管理改革,驾校规划由各市编制报省审核调整批复,改革驾校查验方式,驾校查验由各市组织专家进行。同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也将下放。四是实施阳光许可和便民服务。对保留的道路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重新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五是促进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从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两方面加强监管,督促其切实规范运营行为,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行电话、网络、服务站点、手机终端等多种电召服务模式,推动电召服务向智能化、自动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方便群众乘车,减少空驶。六是提升维修服务质量。宣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规范许可程序,严格资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建立重点维修配件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强化汽车配件使用环节监管。七是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水平。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驾培两项国标,编印发布全省驾校目录。完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信息网,逐步实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网上管理。全面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和注册、继续教育、诚信考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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