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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全面落实乌海市推进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实施意见
2015-03-10 
按照乌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实施意见的精神,乌海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结合实际。在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完善服务制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完善交通运输系统志愿者服务体系为目标,以社会化、事业化、公益化、规范化为导向,注重志愿服务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与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相结合,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完善交通运输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局系统志愿者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不断加强与各区的联系,根据交通行业实际和志愿服务的需要,明确志愿所服务的条件和要求,广泛吸纳社区居民、学生、社会青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按照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监理志愿者服务人才库,逐步实现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结合实际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按照我市“重点安排、逐步普及、全面提升”的原则,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理念、服务精神、服务技能、服务方法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按照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的统一规定,建立志愿服务记录登记、回馈激励、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加强志愿者服务制度化的组织推动。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积极制定落实志愿者服务相关规定、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级群团组织要各自发挥作用,组织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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