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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邮政条例(草案)》讨论修改
2015-03-09 
本网讯日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徽省邮政条例(草案)》文本逐条进行了讨论修改。

与会人员对《安徽省邮政条例(草案)》中的总则、规划与建设、邮政服务、快递服务、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讨论,重点对地方支持农村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快件分拣中心建设、村邮站建设运营经费保障、信报箱验收管理和老旧小区补建、邮运车辆通行费减免、邮(快)件寄递安全保障、邮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以及企业违反条例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会议决定将对村邮站建设、城镇住宅小区物业代收代转邮件等进行专题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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