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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材料
2015-03-07 


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宁市凤岭片区储备用地场地平整及道路项目一期工程(3号路)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宁市凤岭片区

规模:3号路起点接现状佛子岭路于桩号K0-006.848,终点接建设中的凤岭北路辅道于K0+655.376,设计桩号范围K0-006.848~K0+640,道路实际长度为646.848米,道路走向基本为南北向。道路等级为城市Ⅰ级支路,全长646.848米,红线宽度18米,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项目目总投资4738.85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71-488871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邮编:530007

联系人:梁艳

电话:0771-2311598传真:0771—2311598

电子信箱:lmzz9990@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我单位现已委托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对象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②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③对项目建设及其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9日。

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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