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将深化“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
2015-03-06
厅党组书记、厅长于飞同志在全省交通运输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上级部署要求,深刻吸取交通运输系统腐败案件教训,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严峻性、复杂性,要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深化“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
于飞厅长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新常态下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交通运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的关键在于要落实好“两个责任”,这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是对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职责,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入抓好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并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沟通会商、目标考核以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制度,进一步把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进一步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要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工作联席会议、纪委书记工作报告、纪检监察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纪检监察专项巡视制度,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敢于较真,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切实发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同时,要严肃责任追究。突出责任倒查,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造成重大影响的;“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压案不报、有案不查、查案不力,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和部门,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建立问责追究的曝光制度,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氛围。
(厅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