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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航道站送法上门大力宣传《航道法》
2015-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做好新法实施工作,连日来,东台市航道管理站积极行动,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坚持送法上门。向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发改委、水务局、环保局等相关政府部门送发《航道法》单行本;在办公区、航政艇悬挂横幅,巡航中对来往船舶进行了《航道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该站于2015年2月10日,在东台日报第7版进行了专题航道法原文宣传,为《航道法》的推广贯彻打下前期的基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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