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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掀起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热潮
2015-0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于2014年12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已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航道法》的颁布实施,为依法治航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对于促进航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好水资源,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维护社会各界依法使用航道的权益,充分发挥航道在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近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特别是水运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航道法》宣贯工作,做到了报纸上有文字、电视上有声音、醒目处有标语、网络上有痕迹、培训上有内容,掀起了宣传贯彻《航道法》的热潮。

召开《航道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2月27日上午,省交通运输厅召开《航道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充分领会和贯彻实施《航道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重要制度。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省交通宣传教育中心负责人,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全体人员,省赤水河、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代表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仁怀市、威宁县交通运输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全系统上下及时宣传贯彻。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航道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学习。省乌江航道管理局、赤水河航道管理局、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等航道管理单位组织机关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对航道法7章48条逐章逐条进行研读,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讨论,全面了解和掌握《航道法》中航道部门的职能要求、监管范围等。各级交通、海事、航务等单位也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学习。

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特别是水运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送法上门,并利用农村赶集、集会场所向群众发放传单、宣传手册,同时采取在机关、基地、港口码头、村寨、船舶、城区等人员密集地点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宣传《航道法》,为《航道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3月1日,省海事(航务管理)局为加大宣传力度,在贵州日报第三版全文刊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各级交通、海事、航务、航道部门也充分利用内、外网站、LED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航道法》。乌江航道管理局还在思南电视台制作了宣传片,并在《思南报》上作了专题报道;铜仁市地方海事局和黔南州地方海事局也分别在《铜仁日报》和《黔南日报》刊载了《航道法》,力求让全民树立自觉保护航道意识。

(杨先荣综合报道)

省乌江航道管理局利用赶集日在思南港宣传《航道法》

省赤水河航道管理局在办公楼悬挂《航道法》宣传标语



省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在兴义市街心花园宣传《航道法》

铜仁市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在《铜仁日报》刊载宣传《航道法》

黔西南州地方海事局利用趸船上的LED显示屏宣传《航道法》

玉屏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悬挂《航道法》宣传标语

罗甸县地方海事处召开《航道法》宣贯会

湄潭县交通运输局在城区悬挂《航道法》宣传标语

相关链接:

贵州日报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http://www.gzhshw.com/mainPage/particularInformationPage.jsp?TB=2&allID=1319

铜仁市地方海事局积极宣传贯彻实施《航道法》http://www.tongren.gov.cn/html/2015/0302/bsyw94177.html

遵义市积极做好《航道法》宣贯工作http://www.zunyi.gov.cn/ch6983/ch160/ch9857/2015/03/02/content_2011448341.shtml

贵阳市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直属城区处开展《航道法》宣传活动http://www.gyhshw.cn/news/detail/item/708.html

贵州省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管理局宣传《航道法》http://www.gzhshw.com/mainPage/particularInformationPage.jsp?TB=2&allID=1318

玉屏县积极宣传贯彻《航道法》http://www.yuping.gov.cn/xwzx/gzdt/bmdt/120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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