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坍塌事故研究
2015-04-08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可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桥梁坍塌事件,给人们的安全出行带来了隐患,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桥梁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的日常出行息息相关,一旦桥梁出现坍塌,不仅会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还会导致该地区的交通系统可能出现瘫痪。针对最近一些年接连不断发生的桥梁坍塌事件,本文将选取一些典型案例来分析桥梁坍塌的具体原因。
分析总结这些事故的经验教训,对今后的桥梁建设是有好处的。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本文选择了桥梁事故分析这一课题,希望给桥梁建设者以警示,为未来桥梁的设计及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二、样本分析
本文选取的样本是来自新华网、人民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及中国公路桥梁监管委员会等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与数据。本文样本是自上述机构信息中统计的字2000年以来我国发生的较大型的桥梁坍塌事件,由于受主客观条件限制,本文的桥梁坍塌事件统计为不完全统计。
(一)已坍塌大桥的使用寿命分析
在笔者所搜集的91例桥梁坍塌事件中,有明确桥梁使用寿命记载的是26例,其中桥梁使用寿命低于10年的有两例,分别为100天与9个月。桥梁存在时间为10-20年最多,一共有10例,占有明确记载使用时间的桥梁统计数据的38%,使用寿命在20-30年间与30年以上的大桥数量相等,都是7个。
(二)坍塌时间分布
在笔者统计的2000年以来的91例桥梁坍塌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2000-2005年一共发生了22起桥梁坍塌事件,占总样本的24.2%,年发生量是4.8起,2006-2009年一共发生了33起坍塌,占总样本的36.3%,年发生量为8.25件,2010-2012年的3年间共发生了36起坍塌事件,占总样本的39.5%,年发生量为12起。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设计原因造成的桥梁毁坏事故,盲目创新,追求新颖,缺乏科学实例证明
现在城市规划往往追求创新和国际化,桥梁设计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一些建筑设计公司为了追求美观和新颖,往往忽略了安全因素。四川达县洲河大桥发生坍塌的原因就是该桥的采用独塔构造,这样子两端不稳定性加大,而又没有其它的方式克服这种不稳定性,最终该桥也坍塌了。
(二)施工技术不当和制造质量缺陷原因
1.施工技术差和钢管焊接存在严重缺陷
上文主要讲了桥梁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接下来笔者将具体分析在具体施工中,又会出现哪些问题影响桥梁建设的安全。施工单位在桥梁设计中一定要精细,重庆綦江彩虹桥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没有好好地对拱架进行焊接,并且施工所采用的混凝土强度也较低,不能满足桥梁建设的要求,桥梁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
2.违规作业和脚手架支撑体系搭设重大隐患
施工一定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来进行,才能有效地保障桥梁设计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深圳盐坝高速公路起点高架引桥突然发生坍塌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施工单位在具体施工中没有严格按照图纸来进行,中立杆的高度不符合图纸的标准,水平杆也没有按照更加稳定的搭接的方式来连接。
3.施工中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
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追逐利益,违规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建筑材料,在具体的建设中偷工减料,最终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荣昌县观音桥附近一座在建的拱形桥桥墩突然下沉就是因为施工单位建设中偷工减料,导致桥梁的承重力严重不足。
(三)桥梁的维护及使用方面的原因
1.车辆超限超载常禁不止致使桥梁垮塌
桥梁在设计的时候就有一定的承重承压限度,如果长期超限超载,容易导致桥梁承受不了这么重的压力,最终导致垮塌。辽宁辽宁省盘锦市境内305国道田庄台大桥就是因为车辆超限超载严重,长期的超载导致桥面出现了裂缝,最终在2003年的时候该桥梁彻底坍塌。
2.桥梁结构耐久性不足及维修养护不当
桥梁不仅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方面的问题,在建好之后,也要定期进行维护,排除安全隐患。重庆綦江彩虹桥曾经发生了两个桥梁损坏,但是相关单位没有引起重视,注意安全维修管理,结果后来桥梁发生坍塌。广州海印桥也是因为相关维修管理单位没有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其吊索松弛、钢丝生锈,出现了桥梁整体上的危险。
3.车船撞击造成桥梁损害
车船撞击造成的巨大冲击力也可能会导致桥梁受到损害。2005年的时候,在成都的一座人行天桥上,一辆施工吊车因为没有收起吊臂,结果吊臂撞到了桥梁上,导致桥梁发生断裂。据调查显示,在2000年以后,因为车船撞击发生的桥梁损害事故达到了9起。
(四)水文地质因素和自然灾害原因
1.过度采砂导致桥墩向下塌陷
在桥梁建设周围过度采砂,会给桥梁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成都市三渡水大桥发生桥墩塌陷事故,就是当地在桥梁周围的过渡采砂,使得原本的河床宽度变小,而河床宽度减小导致水流就变快,水流的冲击力也逐渐变大,而水流的冲击力一直在桥梁附近流过,带走了附近的砂子,最终导致了大桥桥墩的塌陷。
2.洪水冲坏基础导致桥梁失事 夏季往往是暴雨频繁的季节,夏季暴雨可能会形成巨大的冲击力,给桥梁建设带来很大的冲击力,如果桥梁设计得不稳,就有可能会发生坍塌。2005年8月,辽宁的南杂木大桥就是因为被来势汹汹的强暴雨给冲垮了。2006年8月,营口市的熊岳搭桥也被冲垮。
四、桥梁坍塌的法律问责分析
桥梁建设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所以必须加强对桥梁设计的监管力度,健全桥梁事故的问责机制,一旦发生桥梁坍塌事故,要相应地追究相关人群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建筑法》中规定,对建筑工程负有勘察、设计义务的单位要按照该工程的实际质量和安全标准展开工作,不能违反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果没有按照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的话,将要和建设单位一起,就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市场经济的逐利性,有些桥梁建设单位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安全标准来生产,在建设过程中使用劣质的生产材料或者偷工减料,这些行为直接导致了建设的工程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法律规定这类行为是违法的,如果被发现,建设单位有义务重新建设并且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上述行为导致了建设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从而造成了相关的损害的话,相关建设单位还应该赔偿被侵害人的损失。
(二)行政问责
我国在行政问责制度方面建设得比较薄弱,行政责任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违反了行政法规而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我国主要是《建筑法》中存在着相应的问责机制。首先是对勘察、设计方面的问责。上文中讲到勘察、设计要按照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展开工作,但是现在有的单位和个人为了从中获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往往和建设单位之间进行“权钱交易”,这种行为是对工程建设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如果勘察、设计者违反了有关规定,所得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刑事责任
桥梁作为公共交通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发生坍塌,将会引起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因此,在我国刑法中也对此做了相应的规定,主要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所谓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就是如果相关建设单位违反国家关于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导致了所建设的桥梁发生了安全事故,给社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这样的话相关建设单位的负责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后果的程度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五、结论
接连不断发生的桥梁坍塌事故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而要避免这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必须理智地找出该类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积极地寻找对策来消除桥梁安全隐患。毕竟,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这也符合我国以人为本的思想。桥梁发生的事故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从设计到施工的过程,牵涉到多个利益方,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加强对桥梁建设的监管和指导力度,保证公共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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