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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河 免费通行 反思被冷落的公众知情权
2012-10-10 来源:中国文明网
中国文明网讯(记者 郭秀猛)河南省交通厅召开关于黄河 免费的新闻发布会:从明日零时起,郑州黄河大桥将终止收费,永久免费。1984年郑州黄河 开工建设,1986年9月30日正式建成通车。2008年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对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结果显示:总投资1.78亿元的郑州黄河 ,1996年已经全部还清贷款,违规收费14.5亿元。(2012.10.7 《中新网》)

  这是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收费16载的郑州黄河 终于可以免费通行了,想必很多人都在感叹: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政府服务意识提高了,“水涨船高”,原本收费的黄河 也跟着可以免费通行了。不可否认,黄河 的免费通行对于推动收费公路的全部免费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会在很大程度上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但是,高兴之余,我们是否应该冷静思考黄河 免费通行背后那些发了霉的故事,是否应该乘胜解开黄河 免费通行背后那些尘封很久的疑问,是否应该认真反思被政府相关部门冷落的公众知情权。

  政府收费和税收一样,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它牵涉到国家强制力的运用和公民财产权利的剥夺和保护,需要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到底收多少、怎么收等事项的出炉,不是政府相关部门“拍脑门子”决定的事情,而是需要经过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讨论,专家反复调研,然后做出决定的事情。我们不禁要问:当初刚刚通车时郑州黄河 收取通行费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是否充足?决定收费的程序是否正当?是否充分保护了公众的私有权利?

  道路通行收费的唯一理由就是偿还修路贷款,黄河 收取通行费的理由也不例外。难道修建道路、桥梁的贷款费用就非得有过路者来偿还吗?如果非要这样认为,那么法理基础是什么呢?事实上,道路、桥梁属于政府公共工程,是政府应该提供给所有纳税人的公共福利,带有明显的公益性,不应该再收取通行费。

  违规收取的14.5亿元通行费至今还是个谜:违规收费行为一直存在,这期间为什么我们的相关执法部门就没有采取干预措施呢?相关执法部门针对审计出来的违规收费行为采取行动了吗?这14.5亿元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呢?

  黄河 免费通行了,这又是为什么?怎么能说免费就免费?免费的法理基础是什么?做出免费决定的程序是否正当?再往远了想,我们的类似的很多收费道路、桥梁为什么就不能快点免费?有没有一个免费的时间表?

  公众享有不可争辩的知情权,维护公众知情权是政府应尽的法律义务,政府部门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定期、不定期的公布政府部门制作和存有的政府信息。黄河 的免费通行不能简简单单的公布个免费的消息,一免了之,而应该将黄河 的“前世今生”,也就是说将上面的众多疑问作答,制作成详细的清单,解惑于天下,让公众看个明明白白。这些都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应有之义,也是建立信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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