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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塌桥:“严重超载”外还有很多疑问
2012-09-24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 哈尔滨市近日召开通报会,认定8月24日发生的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匝道倾覆事故,是一起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而导致匝道倾覆、车辆翻落至地面,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然而,针对“严重超载”这一调查结果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定性,很多网民和媒体表示了质疑。车辆“严重超载”之外,桥梁结构设计、施工质量是不是完全无懈可击,桥梁匝道承重警示设置是否有缺失,治超工作是否存在较大疏漏等疑问都有待进一步回应。

  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的通报,经调查和实际称重,4台货车总超载为293.265吨,车货总重485.185吨。然而这组清晰的车辆超载数据只是天平的一头,另外一头应当是桥梁承载重量的上限,这一“敏感数据”并未公布。

  此外,通报指出,超载货车在121.96米的长梁体范围内同时集中靠右侧行驶,造成匝道一侧受力严重超载荷,而导致匝道倾覆。作为速度比较低的载重货车,靠右行驶是通行惯例。因此,针对哈尔滨这起“四车靠右”侧滑事故,道路交通法在各地的实施办法,对载重货车通过桥梁匝道要不要作出“居中行驶”“分散行驶”等更“细致”的规定需要有关部门解释。

  调阅“老新闻”不难发现,这些年各地治超工作没少下气力,然而治超办法不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各地类似的桥梁安全隐患到底还有没有、有多少,桥梁设计应当留出多大的安全冗余。

  针对当地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媒体和专家提出的质疑还有匝道该不该采用独柱墩的设计等等。这些追问,都应当得到当地有关部门及时、合理的答复,或者由更高一级的调查部门及时介入。民疑不解就急着盖棺论定,难以服众,更难以彻底消除类似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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